电话 :0631—52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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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2018年5月7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威海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被指定担任威海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威海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8年10月5日前,向威海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路102号自由东方大厦6楼;邮政编码: 264200; 联系人: 吴红晶、赵兴玲;联系电话: 15688700911、13176309186 ) 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