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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自由东方商务会馆、威海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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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房地产开发破产公告及债权申报通知、债权申报材料下载

2018-07-06 00:00:00

概要:2018年5月7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威海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被指定担任威海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威海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8年10月5日前,向威海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路102号自由东方大厦6楼;邮政编码: 264200; 联系人: 吴红晶、赵兴玲;联系电话: 15688700911、13176309186 ) 申报债权。

填写样本(东方房地产普通债权)(1).doc

债权申报通知书(管理人发出 东方房地产).docx

债权申报文件(东方房地产普通债权).doc

债权申报文件(东方房地产业主债权).doc

债权申报须知(东方房地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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